桃園市政府地政局
最新消息
區段徵收介紹
都市計畫
下載專區
聯絡我們
Facebook
次選單
區段徵收介紹
開發目的
區段徵收範圍
公益性、必要性、適當性及合法性
各項補償標準
抵價地比例及抵價地申請程序
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之減免
拆遷安置計畫
耕地租約或他項權利或其他負擔之處理
預計作業期程
區段徵收介紹
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之減免
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之減免
一、土地所有權人不論選擇領取現金補償,或是申請領取抵價地,均免徵土地增值稅。
二、領取抵價地後第一次移轉時,可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。
三、區段徵收辦理完成後,自完成之日起可減半徵收地價稅兩年。
LINKS
快速連結
區段徵收問與答
區段徵收相關法規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