抵價地比例及抵價地申請程序

一、預計抵價地發還比例

本案抵價地比例業經106年12月6日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第147次會議審議通過訂定為40%。

二、抵價地申請程序

(一)申請對象:區段徵收公告時土地登記簿上所載之土地所有權人,得申請領取抵價地。
(二)申請時間:土地所有權人須在區段徵收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提出申請(區段徵收公告時間、地點及申請地點另行通知)。
(三)申請流程:如下圖所示
 
 
(四)抵價地分配方式:
1.申請領回抵價地者,將另依照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50條附件規定計算應領抵價地權利價值。
2.土地所有權人經核定領回之抵價地權利價值過小時,可申請合併分配。
3.原則經公開抽籤決定分配順序後,由土地所有權人自由選擇街廓,進行抵價地分配作業。
4.屆期將另行召開抽籤分配作業說明會,就抽籤及分配作業相關事宜進行說明。